首页 >> 消费权益 >> 正文
新“三包”对包修规定了哪些条件和要求

    1、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致使商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

    2、对应当进行“三包”的大件商品,修理者应当提供合理的运输费用。

    3、修理者应当保护修理后的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发布日期:2005年08月10日
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汕尾市区通航路中段工商大楼 邮政编码:516600
电子邮件:swaic@swaic.gov.cn 电话:3314088 传真:3314021
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设计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