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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河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

    近日,消费者刘某到海丰局陶河工商所投诉,称其日前在陶河镇某供销门市购买一批珠江啤酒,饮用过程中发现个别瓶内出现沉淀物,怀疑啤酒存在质量问题,经上门与销售方交涉未能达成解决办法,刘某遂请求工商部门帮助解决。
    陶河工商所接诉后,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阐述,详细了解纠纷发生的全过程。经调查确认,消费者刘某反映情况属实,啤酒存在质量问题,原因系生产过程封口不严,导致瓶内进气产生沉淀物质,属生产厂家责任。经与厂方业务人员联系,由厂方按有关规定赔付消费者,原、被诉双方满意地接受了调解结果,从而成功化解了一起消费纠纷。陶河工商所认真负责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发布日期:2011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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