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商动态 >> 工商简报 >> 正文
红海湾消委会快速处理一旅游消费纠纷

   红海湾消委会快速反应,仅花十分钟就解决一旅游消费纠纷,获得消费者的赞扬。
   8月30日,一广州消费者徐女士向市消委会投诉称,通过网络预定了红海湾某酒店9月1、2日的住房,并将押金300汇入酒店帐户,但行程有变,不能如期入住,便要求酒店保留押金,以作日后入住抵销。但酒店回应,不能预期入住将没收押金,另时入住需再交押金。徐女士要求消委会主持公道。市消委会即转红海湾消委会处理,该会立即派员与红海湾某酒店取得联系,了解到情况与投诉人所述无异。为保护消费者公平交易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调解,向酒店负责人阐明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及经营者的义务。经调解,酒店同意投诉人的要求,但鉴于红海湾目前正处旅游旺季,酒店住房较为紧张,要求徐女士日后入住要提前预定。经过沟通,徐女士同意酒店的决定,并对消委会快速回应的做法表示感谢。


发布日期:2011年08月31日
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汕尾市区通航路中段工商大楼 邮政编码:516600
电子邮件:swaic@126.com 电话:3314088 传真:3314021
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设计制作 粤ICP备07512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