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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工商局附城工商所查处一宗销售假冒家具案

  近日,海丰县工商局附城工商所执法人员对位于海丰县城三环路大圆盘边海丰县附城金泰顺家具商场依法检查时,发现该商场经销的皮沙发与实际的厂名、厂址不相符,经批准,予以立案审理。
  经查,海丰县附城金泰顺家具商场的经营者曾某于2008年05月10日在顺德实用家具厂购进了三套该厂生产,但标明生产厂家是“香港皇朝世纪实业公司”,厂址是湾仔轩尼诗道139号10楼D座的皮沙发在其经营的家具商场进行销售,每套销售价格4500元,一共销售了二套,共获利16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规定,属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给予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海丰工商局供稿)


发布日期:2008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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