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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工商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来,海丰县工商局按照省、市工商局有关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张德江书记尽职尽责,全力维护该省市场食品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本着维护市场食品安全,确保群众吃上放心食品的宗旨,加强对本地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发挥了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今年来,该局把该项工作摆上县局工作议事日程,由第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明确以市场合同管理股牵头,其他股室、工商所协调管理,在辖区深入开展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把该项工作落实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明确责任,务求把该项工作做好,确保群众吃上安全食品。针对目前市场食品安全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3月30日,该局牵头组织了海丰县安全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以及全县开办市场单位业主召开了市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工商所长参加了会议。该局彭成悦副局长、安监局陈广波局长、食品药品局吴仁声副局长、疾控中心谢东明主任等分别在会议发言,较好地推动该县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二、制定市场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为了切实把该项工作做好,该局先后制定了《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海丰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05年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今年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和今年纳入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的单位: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位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突出抓好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10类重点品种的整治。把住源头,突出重点,疏堵结合,落实工作措施,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关口前移,依法监管”的思路,认真做好市场监管工作,促进市场经营主体诚信自律意识提高,不断净化市场环境,确保上市商品无公害、无污染、高质量,保障了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三、积极开展市场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继“元旦”、“春节”双节食品整顿行动后,4月28、29连续二天在全县辖区开展“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整治行动。针对“六一”儿童节儿童食品经营比较活跃的特点,重点对学校等周边的经营摊档进行检查,确保儿童食品的安全。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该局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加强对全县消费品市场的巡查监管,重点清理检查“两节”期间市场消费量较大的月饼、糕点、茶叶、食用油、香烟、葡萄酒等应节商品,严历打击利用节日推销过期劣质食品、发布虚假广告夸大食品功效、将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当作赠品赠送、以次充好、假冒注册商标误导消费等违法行为。并以经济检查大队为主,机关职能股室、工商所为辅的检查队伍不断加强重点区域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仓库等重点场所的检查,依法对涉嫌假冒伪劣的商品进行扣留调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局的工作部暑,先后开展了清查“苏丹红”食品、劣质奶粉、有毒咸鱼和蔬菜残毒等行动,今年来,该局共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案件19宗,查获收缴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主要有:假冒可口可乐、雪碧10件,计240支;伪造生产日期各种调味酱料502件,计6034罐;假冒香烟97件,计5416条,假冒香烟标识24万张;假冒劣质儿童食品“海苔”41包、香棒糖36件;假阿胶钙口服液42盒,假冒味精95包以及查扣涉嫌假冒的“金龙油”272件、茶叶45包、葡萄酒138支、劣质腐竹680斤和假冒“泸州老窖”特曲酒等物资一批。
  四、加大市场食品监管工作力度。为了进一步做好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该局结合去年推行的市场食品准入管理试点工作的同时,把这项工作继续延伸到对市场食品的快速检测工作这一块来。为推进“民心工程”的建设,该局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资近30万元,配置全市首台食品安全检测车和一批检测设备、仪器,并于5月13日开始运作。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市场的监管,积极构筑食品安全防线,从为民办实事中体现先进性。 检测车启动以来共出动98车次,共检查集贸市场52个/次、抽检场内经营者256户/次,检查超市18家/次、检查经营门店78家/次。查测的食品包括:腐竹、散装米酒、蔬菜、鱼(肉)丸、鲜猪(牛)肉,检测项目包括农药残留情况、吊白块、双氧水、二氧化硫、硼砂、甲醛等内容,糕点以及儿童食品等四十多个品种。检查的区域包括在城地区(海城、城东、附城)、梅陇、可塘、赤坑、陶河等七个乡镇。6月17日对城东镇赤山兵营内的两间腐竹加工厂依法进行检查,分别对厂内加工的腐竹进行现场检测,发现含有大量的非法食品添加剂“吊白块”。对这两间加工厂所生产的约680斤腐竹进行查扣并立案处理。
  工商部门作为主管市场的行政执法机关,在强化食品市场监管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食品市场监管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任务,根据今年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工作部暑,该局在去年进行蓝天贸易有限公司超市食品准入管理试点基础上,将在全县集贸市场实施食品准入管理并向实施商品准入管理转变。具体将推行下列七项措施:
  一是推行市场管理、商品质量承诺责任制。以承诺书、责任状等形式约定市场开办者、市场经营户各自对保证商品质量的责任,不符合标准的商品绝不上市销售。
  二是深化市场巡查制,对市场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尤其严格对重要商品上市标准的审查,不符合上市标准的要清理出市,并将检查市场开办者及场内经营户执行进货商品质量查验制的情况,作为市场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确保市场消费安全。
  三是对农贸市场内的商品作不定期的抽检。查验场内待售商品的进货凭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票证,确保进货渠道合法、商品质量合格;对认为需要检验的商品,委托法定的商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抽检,公布抽查结果,对不合格摊档进行曝光。
  四是推行不良行为预先警示制度。对市场开办者及场内经营户的轻微违章违规行为,通过教育、告诫、限期改正警示方式予以纠正。
  五是实行信誉管理制度,对市场开办者及场内经营户进行信誉管理。对于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市场开办者,推荐参加文明市场评选活动;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户,推荐参评“市场文明经营户”的评选。对于有违规违章行为记录的市场开办者,发出警告,严重违法违规的,在相关媒体予以曝光;有违规违章行为记录的经营户,在市场内的公示牌上公示其违法违规行为及被查处情况。
  六是建立重要商品入市备案制。工商部门将对上市销售的重要商品进行重点监控,规范其进货渠道,收集、整理重要商品的市场运行信息,建立相关档案资料,形成备案制度。
  七是严格不合格商品退出制。对于经市场自检、工商抽检及群众举报后核实为假冒伪劣商品、影响或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合格商品,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采取销毁、停止销售、没收等强制性措施清退出市场,不允许继续在市场上销售。(海丰局)

发布日期:200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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