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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做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政治经济的一件大事,各级工商部门一定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倦情绪,清醒地认识当前防控高致病禽流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保持高度的警惕,树立预防为主的方针。为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打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阻击战役,市工商局强调要求:
    一、切实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严禁从疫区调进禽类及其产品和销售无有效检疫证明禽类及其产品。凡上市的禽类及其产品必须凭有效检疫证明方准上市销售,严防染疫禽类上市流通。必要时实施台帐制度,如实记载进销货情况、来源、品种、数量和索证种类等内容。
    二、严格督促认真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措施。业主、经营户必须做到禽笼(架)及经营场所坚持每日清洗,禽类粪便随时冲洗干净,每个星期进行空笼消毒,保持环境卫生。屠宰时做好必要地防护措施。
    三、不得销售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类、禽肉及其产品。对发生畜禽非正常死亡情况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以便查明原因和进行处理。
    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事关大局,责任重大。各级工商部门要在当地党政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及广大市场业主、经营户的共同努力,通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构筑坚强的免疫防线。(陈德贤)
 

发布日期:2006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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