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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工商局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2005红盾护农行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支持“三农”政策的重要举措。自“红盾护农”行动开展以来,海丰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按照上级工商机关的部署,尽职尽责,尽心尽力,深入开展农资打假,着力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受到了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为“2005红盾护农行动先进单位”,同时,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辉民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2005红盾护农行动先进个人”。


 


发布日期:2006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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