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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塘工商所“红盾护农”工作得到省局检查组肯定
    9月7日上午,由省局市场合同处吴创伟副处长带领的省局“红盾护农”工作检查组,对海丰县可塘工商所开展“红盾护农”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组一行从可塘各农资市场、门店到罗山村委“红盾护农工作站”,从护农行动的舆论宣传情况到农资市场规范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都做了详细的检查验收,对可塘工商所今年来在护农行动中所做的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勉励全所同志充分认识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把“支农、护农”工作,保护农民群众利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对待,作为执政为民、执法利民的重要方面来落实,继续加强“红盾护农”工作,加大力度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三农”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
    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今年以来,可塘工作所紧跟上级的部署,深入开展护农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共同维护农民权益的良好氛围。通过设立宣传栏、配合县局开展“红盾护农进乡村”宣传咨询活动和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资打假ABC”、“致农民群众公开信”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提醒农民科学消费、明白消费、健康消费,促进群众提高识假辨假水平和自我维权意识。同时,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农资经营户须知”、与经营单位签订“农资市场监督管理责任书”等,倡导经营者文明经营、诚信守法,形成共同维护农民权益良好氛围。二是坚持强化监管, 加大红盾护农维权的工作力度。一方面把农资经营企业作为重点监控单位,采取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增加巡查频次,加强对流通领域农资商品的质量检查,发现不合格农资商品及时予以严厉查处、打击,并对违法企业给予社会曝光,向社会和农民群众发出消费警示及指引;另一方面在内部建立农资经营户台帐,明确监管对象,健全巡查记录,建立管理档案,严格进行管理。在外部重点推广 “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和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制度,要求农资经营户严格执行索证索票手续,为日常监管提供可靠的保证,并在春耕、夏播、秋种之前,针对农民普遍采用“以粮换肥”的交易方式,容易造成责任追究难的实际问题,本着方便农民、服务农民、畅通渠道、便于管理的原则,对农村零散经营户实行登记备案,对符合化肥经营条件的所有经营主体,依法予以登记注册,督促其向社会作出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承诺,确保化肥流通规范有序。三是构建维权网络,将“红盾护农”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按照上级工商局“红盾护农进乡村”的部署,认真落实“四个一”的要求,积极搞好建立红盾护农维权工作站的试点工作,目前该所辖区罗山村委会红盾护农维权工作站已经启动,做到了“六有”,即有人员,有场地,有牌子,有电话,有登记簿,有制度,使之成为工商部门了解农村消费情况的前沿“观察哨”、宣传法律法规的“广播站”,大大方便农民投诉和举报。其他村委会的也正在筹备建立之中。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所共组织宣传活动4次,张贴标语100多张、悬挂横幅18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500多份,与经营者签订6份,开展护农专项整治行动6次,清理农村无照零散经营户12户,受理投诉8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145元,查处农资案件2件,查获不合格化肥、过期农药一批,有效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赞扬。

发布日期:2005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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