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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工商局开展内部交叉督察切实规范案费公开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规范收费结果及案件公示工作,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收费结果公示暂行规定>等四个规定(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局领导的指示精神,陆丰市工商局于6月20日组织各工商所兼职监察员在全系统开展了一次内部交叉督察工作,对各工商所及经检大队在收费结果公示、行政处罚公示、所容所貌、人员着装、考勤制度、市场食品安全巡查监管等七个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督察。通过督察,不仅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各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情况,加深了各单位工作人员对督察工作的认识,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而且也给各工商所兼职监察员提供了一次很好的学习交流机会,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
  一、积极准备,周密部署。为了做好此次交叉督察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高银辉局长的指示精神,局督察队积极准备,事先制定了一套完整的交叉督察工作方案,准备了相关的文书和资料。为了统一思想和提高认识,6月20日,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周玉波副局长还专门召集人监股、督察队和13个工商所的兼职监察员进行了集中开会学习,对此次督察的目的、内容、意义和有关的纪律作了强调,会议还要求各工商所参加督察的兼职监察员必须在事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谈自己参加交叉督察的经验和体会以及督察工作的重要性。
  二、分组交叉进行,全方位督察。为了使这次督察达到预期目的,避免出现包庇和隐瞒行为,确保掌握到真实的情况,此次督察通过分组交叉的方式进行,将全市13个兼职监察员分为三个组,再从中挑选出三个组长,在局督察队的配合下,每个组负责若干个被督察对象,并实行回避制度,避免出现自己查自己的情况,督察以明查形式进行,主要对各工商所及经检大队在收费结果公示、行政处罚公示、所容所貌、人员着装、考勤制度、市场食品安全巡查监管等七个方面内容通过“问、查、看”的形式进行全方位的督察,问,即询问工作人员,查,即查阅资料,看,即现场查看。
  三、及时反馈,落实整改。在督察工作结束后,各督察小组及时将现场查出来的问题向被督察单位口头反馈,提出初步的整改意见,由该单位落实整改。然后,督察队将各督察小组督察的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和梳理,以书面形式将督察出来的问题再次反馈给各个单位,同时,将督察结果向局各抓线领导汇报。通过开展内部交叉督察,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切实加以整改,极大地提高了该市工商系统办事的透明度,对加强该市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发布日期:2007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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