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
2008年4月23日,汕尾海关缉私分局在324国道查获挂“粤DM5152”车牌货车一部,内装载有非法的DVD光碟29460张、录音带28800盒、VCD光碟包装盒8000盒,随货无任何合法证明手续。同日,该案移交我局处理。根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上述音像制品货主及相关关系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汕尾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接受调查,逾期不到案,将依法处理。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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