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公告 >> 其它公告 >> 正文
“承诺诚信单位”公告(2)

  我市下列“承诺诚信单位”两年有效期已满,经企业申报,所在地消委会初审,市消委会审核,被继续认定为“承诺诚信单位”(有效期:2008年1月—2010年1月),现予公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广东穗香食品有限公司
汕尾市信诚贸易有限公司
汕尾市信利广场贸易有限公司
海丰县食品企业(集团)公司
陆丰市东海德耀电器门市

 

(排名不分先后)



汕尾市消费者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一月八日


发布日期:2008年01月08日
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汕尾市区通航路中段工商大楼 邮政编码:516600
电子邮件:swaic@swaic.gov.cn 电话:3314088 传真:3314021
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设计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