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东海泰信服务部等2314户个体工商户(名单详见:汕尾市红盾信息网http:∥WWW.swaic.gov.cn/或陆丰市工商局公告栏),未参加2005年度验照、自动停业超过六个月或自动歇业,违反了《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十一条的规定,我局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拟对陆丰市东海泰信服务部等2314户个体工商户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此,上述各有关个体工商户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自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局联系人:黄建华 陈少碧 办公电话:8901407
附:3月15日最新陆丰市个体户吊销公告目录